上海检验检疫局复制推广自贸区
首批创新制度的实施方案
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上海口岸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将上海自贸区内首批8项创新制度率先辐射浦东新区,并逐步向全市范围复制推广,以更加开放和创新的理念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复制推广范围
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全球维修产业监管制度、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制度、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制度、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改革模式等5项制度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模式、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等3项制度在上海其他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
实施要求和步骤
1.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
(1)逐步扩大采信业务范围。在上海地区进口机床、医疗器械等商品检验监管工作中推广采信第三方检验结果。
(2)完善第三方采信配套机制。完成第三方采信制度标准化工作,建立第三方采信SN标准体系;着手开发第三方采信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采信信息与被采信第三方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根据采信试点业务范围拟制对外公告,公布相关产品采信要求;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原则,对被采信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登记公示。
(3)对接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主动对接闸北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等检验检测产业集聚区域,做好对区域内相关企业的制度政策和产品采信要求的宣贯和考核。对区内企业开展摸底调研,掌握区内企业技术优势;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采信试点业务范围与被采信第三方机构范围。
(4)2015年1月起,该制度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
2.全球维修产业监管制度
(1)在特殊监管区和政府支持行业复制、推广。由于入境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环保风险较高,该项制度先在部分封闭式的特殊监管区域或需要特别支持的行业内复制推广,可利用其“地域分隔、集中管理”的特点,有效控制监管风险,同时鼓励企业加强守法自律。
(2)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合作监管。在制度复制、推广过程中,联合地方政府、相关产业管理部门、海关等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政府机构间的合作,对全球维修产业实施共同监管。有条件的,探索构建多部门间的联席会议机制或联合评审机制。
(3)2015年1月起,该制度在上海各特殊监管区内复制推广。
3.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制度
(1)该制度适用于上海口岸范围内所有经考核通过的出入境特殊物品进出口单位,外地单位申请从上海口岸入境的暂不纳入本次推广范围内。
(2)编制上海局“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制度”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包含对内工作规程和对外办事指南。计划编制的对内工作规程包括:卫生检疫审批规程、卫生检疫查验规程、风险评估规程和进出口单位生物安全监管规程。计划编制的对外办事指南包括:卫生检疫审批办理流程、生物安全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和卫生检疫监管指南。
(3)2015年1月起,该制度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
4.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制度
(1)编制这一制度的操作规定和宣传手册,细化相关操作流程和要求,并向企业开展业务知识宣传。
(2)2014年12月起,该制度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
5.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改革
(1)在报检受理和档案管理无纸化方面,进一步完善目前在区内应用的“检验检疫智能通关平台”,使之适用于上海局业务。计划在2014年底前,完成“检验检疫智能通关平台”的测试部署及与其他相关电子业务系统的联调;计划于2015年初,逐步在上海局范围内正式上线启用。
(2)在收费无纸化方面,积极开展上海局辖区内“检验检疫收费综合管理系统”的试点和推广,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完成检验检疫费用的缴费。年底前完成对电子支付系统的进一步改造升级。2015年起,正式在上海局辖区内推广使用“检验检疫收费综合管理系统”。
(3)在单证流转无纸化方面,研究制定报检随附单证无纸化流转实施方案并在2014年底前试点。
(4)在查验放行无纸化方面,利用移动通信、物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结合物流监控系统(海港版/空港版)自2015年起在上海海港和空港口岸开展项目试点。
6.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
(1)制定“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的配套操作规程,如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预检验操作规程。
(2)进一步完善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以适应预检验管理工作需要。
(3)2014年12月起,该制度在上海各特殊监管区内复制推广。
7.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模式
(1)进一步完善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以适应分线管理工作需要。
(2)2014年12月起,该制度在上海各特殊监管区内复制推广。
8.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
(1)研究制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免于核查检疫证书”的“正面清单”,主要内容涵盖四个方面:一是调整相关动物细胞系风险级别;二是免除部分低风险动物产品的官方证书要求;三是调低相关测试试剂的风险级别;四是调整SPF鼠境内隔离检疫措施。
(2)对“自贸区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完善,使其应用范围覆盖到上海其他特殊监管区域。
(3)加强宣贯培训,适时推出由特殊监管区域管辖机构完成检疫审批受理及初审工作、由上海局完成终审及《检疫许可证》签发工作的新机制。
(4)2014年12月起,该制度在上海各特殊监管区内复制推广。
跟踪总结
上海局将同步开展对8项制度在自贸区外复制推广后的跟踪分析,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2015年底前,对制度推广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完善制度规范性文件。
(漫画 上海局 崔金璐